发布日期:2019-03-22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安排,撤销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恢复设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承担原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分职责。
办公场所不变。
特此公告。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