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期学生申请校内资助参加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2    浏览次数:

经学校研究同意,拟对2018年上期部分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予以资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项目要求的我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学生(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拟参加的学习交流项目实施时间应不晚于2018831日(学生出国类外语考试资助不受此限制)。

三、申请者可在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网站的国际及港澳台事务网页“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填写“项目及资助申请表”、“学习交流责任书”,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后,将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同时提交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已提交过同一项目申请的,不需重复提交。

申请出国类外语考试资助的,请同时提交外语考试成绩扫描件、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报名表/国(境)外高校的录取证明。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5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立项单位对提交申请资助的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和筛选,对外处复核后发布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资助名单。

五、资助发放方式按照三峡学院文[2017]262号文件执行。

出国类外语考试资助将在公示结束后发放。

其他项目资助将在学生完成项目任务并返校后一周内将销假条、国(境)外学习交流材料等递交至对外处审核备案后,统一发放。

六、其他注意事项:学生参加任何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必须向所在学院履行请销假手续

七、咨询方式:对外处,刘老师 综合楼516室,58105769ctguint@126.com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8522

 

附件:2018年上期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立项清单

 

序号

项目名

立项审核单位

拟资助人数及标准

1

学生出国类外语考试资助(2018全年)

对外处

10人,标准按三峡学院文[2017]261号文件执行。

须已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项目,并已通过我校审批上报;或已取得国(境)外高校的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等。

2

赴日本樱美林大学交流学习项目(2018上半年派出,预计在外12个月。本科项目)

外国语学院

1人,

15000/

3

赴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学习项目(20184月派出,预计在外6个月。硕士研究生项目)

环化学院

1人,

15000/

4

芬兰坦佩雷应用科技大学和海门应用科技大学2018年暑期项目

对外处

5人,

8000/

5

其他校外第三方机构2018年派出项目。

对外处

每个项目资助人数不超过3人。总资助项目不超过6个。由对外处统筹安排。

500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