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8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二)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我校在职教师。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四)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件(表内单位审核意见暂不需要填写)和电子件同时提交对外处。
(二)各类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各二级单位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并注明“是否已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是否同意推荐该教师参加2018年春季国家汉办公派汉语教师项目”,推荐信一式一份,电子件和二级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同时提交对外处。
五、选拔考试
市教委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择优推荐给国家汉办,由国家汉办审核并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4月21、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刘老师
综合楼516办公室,电话58105769,电子邮件ctguin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