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36-60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60-84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硕士研究生:18-30个月(英语授课)
博士研究生:48个月(英语授课)
(二)选派专业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硕士/博士研究生无奖学金补贴)。
二、申请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类别条件
(1)本科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高考成绩已达到当地大学录取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亦可申请,并在派出前办理国内高校保留入学资 格证明或休学证明后方可派出。
(2)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高考成绩已达到当地大学录取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亦可申请,并在派出前办理国内高校保留入学资格证明或休学证明后方可派出。
(3)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4)博士研究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二) 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录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详见匈牙利互换奖学金招生简章。
(三)其他要求
详见匈牙利互换奖学金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项目选派办法、招生简章等
注意事项:
一、请于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学校国际处,国家留基委不受理个人申请。请注意校内提交材料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内报名人员还须同时提交《出国留学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或咨询国际处。
三、校内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谢老师
科技楼516室,19936587377,616392142@qq.com
